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研成果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全面评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科技成果的评价和转化。
科技成果评价所需材料
一、公司介绍(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年销售额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项目介绍材料、专利证书
四、研制报告(项目课题来源、研制经费、研制时间等)
五、研究报告(技术创新点、技术路线、创新难度)
六、检验检测报告
七、用户使用报告
八、查新报告
九、国内外同类产品分析对比情况
十、标准
十一、项目PPT文件
科技成果评价咨询流程
向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介绍科技成果评价的作和意义,应对项目进行咨询服务。
有意向的单位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申请表》提交评价中心,评价中心进行内部免费预评估。
评估意见若是可以通过评价,签订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协议议。
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同时也指导申请单位准备材料。
评价中心召集评审专家,组织召开评价会,申请单位参加评价会并答辩。
通过评价,在规定时间内拿到评价证书、入库登记表。
申请项目进入国家科技成果网(可查询),评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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